民主国家的法律是用来保护公民权利的,而习近平的法律是用来迫害人民的。
民主国家的政府受法律约束,而习近平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想干啥就干啥!
民主国家通过法律程序保障公民自由,而习近平的中国,人民的自由根本不值一文,可以随时剥夺!
习近平的所作所为,让整个社会陷入无序与恐惧之中。
习近平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应引咎辞职!
河南省商丘市原市委书记李国胜和市长摆向阳为首的违法违纪官僚团伙,我已从基层依法逐级举报到最高层。习近平,在你领导下的政权里,为何无人问津,你的反腐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