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委书记李国胜和市长摆向阳为首的违法违纪政治团伙,因报复我在海外媒体公布他们违法违纪证据,殴打我父亲和我儿子这一事件,三个多月以来,警察不予处理,也不提交检察院(轻伤二级属于刑事诉讼),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在我陆续发布了给习近平的声明,列举了中共和习近平的罪恶,督促习近平下台后,于昨天下午签署了调解协议,内容是赔偿医药费和签署谅解书。
而涉及这一事件的李国胜和摆向阳等政治团伙依然没有被追究责任。
我本人正在国外流亡,无法干预。
如果是在一个法治国家,凶手怎么可能会逍遥法外?
如果是在一个法治国家,警察三个多月不予处理,怎么突然就签订了调解协议?
这就是习近平的新时代?
这就是习近平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