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治的概念早已被篡改,沦为统治者维稳的工具,而不是人民追求公正和正义的保障。习近平以"全过程民主"的幌子,妄图将独裁制度粉饰成人民意志的体现,实则是对真正法治精神的肆意践踏。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本应是代表人民的立法机构,但在习近平治下,它不过是一个橡皮图章,完全听命于党的指挥棒。党在法上,人在党上,唯党意志是从。司法体系彻底丧失独立性,领导的意志即是审判的结果。
警察本应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的执法者,但如今在中国,他们已沦为独裁统治的爪牙,肆意打压、迫害无辜民众。凡是敢于发声者,轻则被警告、监视,重则被抓捕、失踪、甚至遭受酷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这些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在习近平的统治下被彻底摧毁。
我本人因质疑河南省商丘市警察的非法行为,被毫无理由地抓捕和迫害,不仅我本人受难,更牵连了我的家人,甚至威胁到我未成年孩子的生命安全。我依法依规,从基层逐步举报到最高层,但无人问津。这就是习近平统治下的法治现实。我就是这一残酷现实的见证者和受害者。
在习近平的统治下,所谓的"依法治国"不过是专制的遮羞布。真正的法治意味着法律凌驾于一切权力之上,任何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包括国家领导人。然而,在当今中国,习近平不仅掌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还通过修宪取消任期限制,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国家制度之上。法律成了维护他个人独裁的工具,司法成了打压异己的利剑。
一个国家的法治,关键在于法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然而,在习近平统治下,司法机关已完全丧失独立性,法院判决不过是党意志的延伸,公检法三者皆沦为党的镇压机器。没有监督,没有制衡,所谓的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
习近平是中国法治的最大障碍,因为他将法律变成了权力的附庸,将司法变成了镇压工具,将人民变成了服从机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绝不会容忍这样的独裁统治,也不会让法律成为独裁者的玩物。
中国的未来若想迎来真正的法治,必须首先清除习近平这个最大障碍,才能让法律回归公正,真正为人民服务,而非为独裁者服务。
河南省商丘市以下官员直接参与了对我的迫害,这些可都是部门正职,其中还有几个是地方大员,我已经举报两年了,习近平的反腐哪去了:
前市委书记李国胜
市长摆向阳
市公安局长黄继恒
睢阳区委书记孙景权
睢阳区长李长东
睢阳区公安局长谭振起
睢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辛永礼
睢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
睢阳区新城派出所所长杨景涛
睢阳区新城派出所案审四队队长陈晓东
睢阳区新城派出所瘦警察(不知道名字,参与了对我的非法抓捕)
睢阳区新城派出所胖警察(不知道名字,参与了对我的非法抓捕)
河南省商丘市以下三名官员参与了非法限制我的家属出境:
虞城县委书记何玉东
虞城县公安局长贾涛
虞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长征